(一)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,应定期进行清洁、消毒,尤其是活禽畜类相关场所,垃圾、粪便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
活禽经营市场应当实行一日一清洁消毒、一周一大扫除、一月一休市制度以及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制度。可用0.1%过氧乙酸溶液或者500~1000 mg/L有效氯消毒剂(按100斤水加2~4两漂白粉的比例配制)喷洒或拖抹消毒。
(二)保持工作环境中空气流通
保持室内空气流通,每天开窗换气两次,每次至少10分钟,或使用抽气扇保持空气流通。
(三)发现不明原因病、死禽畜时要及时向农业农村部门报告,不自行处理病、死禽畜
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、收购、贩卖、屠宰、加工病、死畜禽。发现病、死禽畜要及时向畜牧兽医部门报告,并按照要求妥善处理病、死禽畜。如果发现有禽畜类大量生病或死亡等异常情况,立即关闭工作场所,并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。
(四)不购进、不运输、不销售来源不明或非法捕获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,尽量避免野生动物与家禽、家畜接触
野生动物所携带的病原体数量远高于人工养殖的可食用动物。许多疾病的病原体就在对野生动物的猎捕、运输、饲养、宰杀、贮存、加工和食用中扩散、传播。
来源:重庆市健康教育所